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03-18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马海军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晋中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全力保障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经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在预算执行中,根据省财政厅追加、核减指标和各级预算调整情况,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作了相应调整。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96.4亿元,受能源市场价格下行、政策性减收及国有资产盘活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区)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榆次、平遥、灵石、寿阳、和顺、左权、榆社、晋中开发区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了全年收入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91.72亿元。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动用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511.4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4亿元。因上级补助变化、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动用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92.37亿元。
(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56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9%,同比增长4.02%,增收75152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81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8416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3713万元、调入资金8167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48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429万元,收入总计为588711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3950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93%,同比增长6.14%,增支25430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2873万元、调出资金9307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65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162万元,支出总计为5167725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结余719385万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万元,年终结余7193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13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8.54%,同比下降35.15%,减收163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等因素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达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6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7201万元、调入资金9477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99600万元,收入总计为1051567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5193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5.74%,同比下降54.98%,减支63436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347万元、调出资金4660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3522万元,支出总计为780852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2707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28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403.38%,增收74440万元,增收原因是2023年我市大力盘活存量资产,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经营权转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05万元,收入总计为101778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718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51%,同比增长1209.77%,增支66344万元,主要原因为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支出增加。加上调出资金25800万元,支出总计为97628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415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23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583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35%,同比增长5.6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90225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12%,同比增长2.57%。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01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4%,同比增长10.95%,增收43435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81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841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927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1816万元、调入资金3070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48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80万元,收入总计为3779889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7051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6.33%,同比下降2.72%,减支19736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186575万元(返还性支出947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574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44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2873万元、调出资金4875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17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2031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80万元,支出总计为3561272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21861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3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0.15%,同比下降31.34%,减收45772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62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6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714万元、调入资金4875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99600万元,收入总计为665659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1017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4.54%,同比下降63.28%,减支175299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410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47万元、调出资金1576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5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06395万元,支出总计为609788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5587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5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5.84%,减收3848万元,减收原因为2022年存在一次性国有资本收益补缴因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9万元,收入总计为1614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支21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90万元,调出资金14942万元,支出总计为16142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23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61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同比增长2.3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5120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66%,同比下降3.84%。
(四)预算执行的几点说明
1.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情况:2023年,我市共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2405800万元,同比下降0.52%,减少1247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补助县级2186575万元,同比增长0.28%,增加6012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我市主要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项目有:节能环保132932万元、农林水7028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35364万元、交通运输32075万元、住房保障286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2183万元、城乡社区108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382万元、公共安全8016万元、教育7680万元等。
3.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346.7万元,比2022年决算减少417.48万元,下降23.6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44万元,比2022年增加3.44万元;公务接待费267.84万元,下降6.71%;公务用车购置费33.73万元,下降84.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1.69万元,下降17.27%。
4.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9308万元;本年收入12123万元,主要是榆次一中等3所高中、晋中卫校等4所中等职业学校、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高校上缴学费10012万元、住宿费1356万元;本年支出7146万元,其中:普通教育支出745万元、职业教育支出6358万元。
5.市本级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10000万元,实际动用5596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区燃煤供热企业补贴、市委办党政专用通信三级网建设等2023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结余4404万元,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451217万元,同比增长6.72%,增加3434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79604万元,增加137324万元(政府债券和外债转贷增加535818万元,省财政厅调整一般债券19000万元至晋中市,再融资债券偿还、自有资金偿还及核销417494万元);专项债务2771613万元,增加206078万元(政府债券增加399600万元,再融资债券偿还、自有资金偿还193522万元)。
截至2023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447109万元,同比增长3.9%,增加543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3782万元,增加84636万元(政府债券转贷增加129501万元,省财政厅调整一般债券5000万元至市本级,自有资金偿还及核销49865万元);专项债务713327万元,减少30295万元(政府债券增加63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23500万元,专项债券调整至榆次区13095万元)。
7.开发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1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20500万元的103.85%,同比增长103.66%,增收63695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64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9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4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073万元、调入资金39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5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50万元,收入总计为3993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612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65068万元的98.55%,同比增长103.39%,增支132795万元。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409万元、调出资金395万元、本级还本支出75460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3833万元。
2023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37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92649万元的101.18%,同比增长50.96%,增收3164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0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0000万元、调入资金395万元,收入总计为198540万元。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947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98145万元的96.51%,同比增长17.13%,增支13852万元,增支的原因是收入增长。加上调出资金3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0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3426万元。
(五)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精准施策强化收入组织,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充分发挥“抓收入”工作机制作用,采取强化收入调度、加强财税协同、全面堵漏挖潜等方式,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4.57亿元、同比增长4.02%,收入规模在全省排第六位、增幅排第二位。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累计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83.04亿元、较上年增长3.7%,争取共同财权事权转移支付37.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6.84亿元,争取政府债务限额45.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15亿元、额度居全省第2位。
千方百计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民生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市本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实现下降。全市全年民生类支出356.85亿元,同比增长5.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2%,有力推动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免费送戏下乡演出、新建示范性公办综合托育机构等民生实事提档升级。同时,及时下达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就业扶贫,落实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创业示范园区等补贴政策,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积极统筹财政资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扶持新能源汽车链主企业和龙头行业发展;争取并下达省级专项发展资金,支持3个首批省级重点专业镇培育壮大。扶持壮大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各项退税、减税、降费及延续性优惠政策,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新动能专项资金,助力企业上规升级。支持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推动实施龙湖大街和魏榆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提升城市品质能级。
牢牢把握改革关键一招,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主动对标中央、省、市要求,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推动财政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细则》,继续扩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试点范围,推动绩效管理对象进一步拓围扩面。推动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印发《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消除限制性条款和隐性壁垒,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配置效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增收空间变窄、收支矛盾突出等方面。下一步,要进一步坚定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决心、耐心、恒心,保持干事创业的闯劲和务实肯干的韧劲,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2024年预算编制精神,综合考虑全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24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保障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和财政运行可持续;落实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的效能和质量,为我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3000万元(税收收入1461500万元,非税收入54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增收57322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71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8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19384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收入1万元、调入资金3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399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9400万元,收入总计为4662421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强化财力统筹,集中财力保战略保民生,更加注重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保证财政支出强度。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8249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7.8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682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352万元,支出总计为4662421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000万元(税收收入340000万元,非税收入100000万元),同上年持平。加上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71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85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56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8617万元、调入资金16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9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80万元,收入总计为2633357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6343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7.7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682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66894万元(返还性支出947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3135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857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1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86200万元,支出总计为2633357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支出预算较上年预算增长较多的领域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节能环保、灾害防治和住房保障等。资金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以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2024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2197.2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12万元,下降0.1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31.778万元,下降28.96%;公务用车费1785.5万元,增长7.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99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9.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6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0715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3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9900万元,收入总计为897558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032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72.0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23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支出总计为897558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6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87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9900万元,收入总计为27267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24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49.4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3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23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800万元,支出总计为272675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2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2.8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50万元,收入总计为3074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49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6.12%。加上调出资金16000万元,支出总计为30749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79万元,收入总计为1737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万元,为上年预算的51.3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90万元、调出资金16000万元,支出总计为17379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91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8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08377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9.67%。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52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508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7.01%。
需要说明的是,县级预算由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全市预算草案为市级代编预算。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1.全市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规模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晋财债〔2024〕8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4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3.93亿元。按债务类型分,一般债务限额13.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99亿元。
2.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遵循中央、省政策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以促进发展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底线,提前下达我市的13.94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省财政厅明确分配政府债务外贷项目1.79亿元、体制型省直管县介休市1.04亿元,剩余11.11亿元我市可自主安排。拟补齐2023年“三个一号旅游公路”3.11亿元。剩余8亿元分配市本级5.32亿元,开发区0.6亿元,榆社、平遥各0.23亿元,祁县0.22亿元,榆次、太谷、灵石、寿阳、昔阳、和顺、左权各0.2亿元。提前下达我市的9.99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省财政厅直接分配介休市0.68亿元,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需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券发行计划及时分配相关县(区、市)。剩余9.31亿元限额暂留市本级。下一步将根据省财政厅后续下达的发行计划及时将暂留市本级的限额分配至相关县(区、市)。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全年限额后,将对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情况向市人大做专题报告。
3.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使用方案
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5.32亿元,拟用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32亿元,用于市城区重点工程项目2亿元。
4.2023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安排项目的调整方案
拟调减2023年一般债券安排的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0.55亿元,调减2022年一般债券安排的市政重点工程项目0.4578亿元,加上2023年底省本级调整至我市的一般债券0.5亿元,共计1.5078亿元,用于晋中市涧河、白龙河、黑河、泉子河和河口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六)开发区预算情况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53%,增收66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64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2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2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3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收入总计为2109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94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35.1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47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500万元,支出总计为210925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0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426万元,收入总计为114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693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1.77%。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300万元,支出总计为114993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0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以赴保障重大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加快财政改革、防范化解风险,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财政智慧、财政担当、财政作为。
(一)以更实的举措,狠抓收入,夯实财政稳定运行的基础。做大财政收入“基本盘”是做好一切财政工作的基础,全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发挥“抓收入”工作机制的职能作用,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收入组织工作。严格落实《晋中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统筹,持续深化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各项财政工作的稳定运行提供扎实牢固的保障。
(二)以更高的站位,保障民生,促进民生福祉再提升。始终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把“三保”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助力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险体系。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政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支持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全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三)以更强的担当,统筹资源,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觉树立“财”服务于“政”的意识,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我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156”战略举措,把支持高质量发展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继续在争取上级资金方面做出更大努力,强化对我市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的支持保障。全力支持“两个转型”,扶持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和“特”“优”农业发展,保障重大基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
(四)以更大的决心,防范风险,兜底兜实财政工作的底线。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总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有效的监管,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主动仗。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测,压实市县两级化债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监督,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向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用好财会监督利剑。坚持把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持续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切实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
(六)以更大的动力,加快改革,提升财政部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先立后破,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着力破解当前财政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挑战。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剂和结余统筹等方面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档升级,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坚定的决心信心,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过硬的能力作风,一步一个脚印把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以实干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