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6-11-06
司法审判,程序到位只是基础,矛盾化解方为目标。缺席审理,是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但一纸文书落下,并不代表纠纷就此消弭。近期,祁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就遇上这样一桩特殊案件:被告因疏忽错过开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判决之后,当事人情绪激动,对审判程序产生误解,对法院工作心生抵触。承办法官没有就此结案、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跟进释法明理,联合综治中心调解员持续斡旋近一月,既解开案件背后的“法结”,又抚平当事人心中的“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祁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文梅介绍,当事人对缺席审理心存疑虑,想要消除这份误解,不能只靠口头解释。办案时,法官直接向当事人展示办案系统后台记录,以客观流程还原案件经过,打消他对审判程序的质疑。同时,帮当事人细细算清经济账、时间账:倘若继续僵持诉讼,律师费、鉴定费会持续产生,双方还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纠结过往于事无补,妥善解决现实诉求,才是根本。
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邀请祁县综治中心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姚祥年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之路一波三折,原告律师身在外地,难以赴现场沟通,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法官与调解员灵活施策,将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两种方式结合,不间断多方联络,反复开展思想疏导,一点点消融双方的对立情绪。
“只要还有一丝和解希望,我就会全力以赴。”姚祥年说,基层调解扎根社会治理一线,办案始终兼顾法理与情理,慢慢消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协商。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调解力量助力基层善治。
历时近一个月的耐心沟通与反复斡旋,双方紧绷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案正是祁县深化诉源治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鲜活缩影。法官坚守审判职责,调解员发挥基层群众工作优势,法调联动凝聚起解纷合力。司法公正,从来不止写在裁判文书之上,更藏在矛盾化解的全过程里。
李文梅感慨,办案不能止步于程序公正,更要追求实质化解纠纷。既要解开法律层面的“法结”,更要纾解百姓心中的“心结”,这便是司法为民最朴素、最核心的内涵。一纸裁判有尺度,温情调解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公平正义。
记者 路丽华 通讯员 史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