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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注意事项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2-11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市政发〔2025〕36号)之规定:

一、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周边区域【鑫发大拇指广场、清控科创(汇晋)创新基地、龙湖壹号小区、晋中市旅游汽车总站、辰兴颐郡一期、开发区龙湖公园、杨盘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投·栖凤安宁小区、晋中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各类学校、敬老院;

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8.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

9.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


 

东至锦东大道、南至凤栖大街、西至经西大道接汇通北路、北至青银高速,以上区域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管控品种

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的C级、D级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