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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千年文脉的“监督力量”

—— 记“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获得者灵石县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刚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12-24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对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通报表扬。灵石县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刚被授予“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称号,其参与的传统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例成为山西司法监督与文化保护融合的生动范本。这份殊荣,反映了新时代基层法治工作者在守护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信念与担当。

今年43岁的赵刚,是土生土长的灵石人。自2004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检察系统、纪检系统历练,2019年起担任灵石县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从检察办案到纪检监察,再到能源管理,多年基层工作经历让他积累了扎实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9月,赵刚被晋中市司法局选派,参与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传统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办理“灵石县某镇人民政府传统村落保护未充分履职案”。该案涉及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保护问题。该村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拥有明清晋商民居群落,是北方民居建筑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文化价值厚重。

然而,实地调查现状令人忧心:传统建筑自然损毁严重,周边部分历史建筑因年久失修濒临灭失风险;部分村民在改建、翻建过程中,因缺乏保护意识与专业指导,采用与传统风貌不符的建材与方式,破坏了传统村落风貌。问题根源主要来源于常态化巡查、技术指导和保护宣传的缺失。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赵刚以“监督合规性、推动实效性”为目标,迅速展开前期筹备。他深入研读村落保护规划和相关法规,梳理出镇政府在编制实施方案、日常巡查、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实地查看坍塌建筑与违规修缮现场,形成包含5项关键问题的《监督疑问清单》;查阅建筑修缮技术规范并咨询文物保护专家,确保监督意见专业可行。

在随后举行的听证会上,赵刚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问,查实相关工作巡查频次不足、宣传覆盖不全;向检察院质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确认现场照片与访谈笔录合法有效。最终,他发表书面意见,肯定检察办案程序,并提出“引导村民参与修缮方案制定”等两项优化建议。

听证会后,其“引导村民参与修缮方案制定”的建议被完全采纳并写入检察建议书。截至2023年12月,该镇完成濒危建筑应急修缮、架空电线入地等整改任务,发放修缮指南300余份。2024年1月,赵刚通过回访确认整改落地,村民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受损的文化资源得到有效挽回。

此案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典型范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正是因为有无数像赵刚这样的人民监督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才真正架起了“规范检察权”与“守护公共利益”之间的桥梁,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构建起了“司法+行政+社会”的多元共治格局。

“人民监督员既要当好司法公正的监督员,也要做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赵刚始终坚持这个信念。此次获得通报表扬,既是对赵刚依法履职的肯定,更彰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如今,赵刚仍在能源管理与人民监督的岗位上,用专业与担当书写着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答卷;在守护千年文脉的征途上,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监督”的初心和使命。

记者 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