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11-19

加装电梯,让生活更加美好。记者 程婧 摄
“电梯建好后,我再也不用爬楼梯了,上下楼方便多了。”提及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家住市城区锦纶东街远大线材宿舍的李阿姨连连点赞。在晋中,像李阿姨这样因住宅加装电梯而改善生活质量的居民还有很多。
2025年,我市再次将“继续实施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列为政府承诺16件民生实事之一,用一部部电梯有效解决居民出行“第一步”与归家“最后一步”的难题,为群众生活幸福感加码。
住宅自愿加装电梯,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平台,它不仅关乎老年人的出行便利,更是“一梯直达”幸福生活的重要平台。
这份民生温暖,源于我市持续多年的坚守与推进。据了解,我市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工作于2020年启动,截至2025年共加装电梯158部。其中,2024年之前加装的电梯已实施112部且全部完工。今年年初,我市高效完工46部,其中榆次区15部、昔阳县13部、寿阳县9部、太谷区1部、平遥县4部、介休市1部、榆社县1部、左权县2部。
哪些小区能装电梯?这是居民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市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适用于在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原建筑基础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及电梯相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加装电梯。清晰的政策界定,为居民申请提供了明确指引,也让这项民生工程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推进。
在费用分摊方面,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电梯完工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后,业主可根据其分摊的建设费用,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加装电梯的,提取公积金限额不能超过电梯建设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金额,要在获得财政部门批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拨付单》最终载明日期的一年内办理,过期不予受理。财政奖补政策更是诚意满满。奖补资金遵循事后申领、集中拨付的原则,对列入年度计划任务的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可申领财政奖补资金。其中,省级奖补配套10万元/部、市级奖补配套10万元/部、县级奖补配套5万元至10万元/部不等。
从政策出台到落地见效,从资金保障到流程优化,我市持续落实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民生实事,让每一部新电梯都能成为连接民生与幸福的纽带,让更多居民实现“电梯梦”。
记者 王爱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