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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

温柔托举生育希望 暖阳浸润“好孕”时光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7-11

医保的目的,在于减轻医疗负担,使人们能够更容易地获得医疗服务,为不孕不育家庭减轻费用负担是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呈现上升趋势。随着辅助生殖技术日臻成熟,这些家庭离生育梦想更近一步,但高昂的费用让一些家庭望而却步。

2024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辅助生殖进医保不仅是医疗健康领域的突破,更是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仅满足了群众需求,释放生育潜能,而且有助于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对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目前,我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13项辅助生殖项目包括: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精子优选处理、取卵术、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项)、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

其中,取精术、精子优选处理、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项)4项为甲类项目,其余9项为乙类项目,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以取卵术为例,该项目在省级三甲医院的价格为1000元,参保人员需先自付100元,剩余的900元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合规门诊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

按照现行医保基金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70%、60%,医保基金支付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内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或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仍执行基本医保的支付比例。“取卵术”等项目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省内省外获批医疗机构皆可报销

记者了解到,我省目前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达到13家,分别是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晋中婴泰妇产医院和山西现代妇产医院。

不仅如此,参保人员在省外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辅助生殖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60%、50%。群众按规定享受待遇的便利性政策,让跨省治疗有了更多选择。

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支付不仅是经济上的减负,也是生育的赋能,更为诸多不孕不育家庭带来“好孕”曙光。

记者 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