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7-11
老年代步车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相关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对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广大市民要求加强老年代步车管控的呼声不断高涨。
老年人的出行安全一直是晋中公安交警心之所系。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广大老年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牢固安全文明理念,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老年代步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书强调:首先,老年代步车不能上道路行驶。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大多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注册登记,无法办理牌证,不可上道路行驶。
其次,老年代步车安全性没有保障。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差、质量无保障,没有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基本安全措施,行驶中易发生倾斜、翻车,人员安全无保障。并且不能购买交强险,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仅危及驾驶人及他人生命安全,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
第三,老年代步车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大多无驾驶资质,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易产生闯红灯、逆行、违规载客、违规占用高架桥、快速路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还将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记者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