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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治 护企前行

——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3-22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企业所需所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介休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55人,起诉敲诈勒索、盗窃罪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人,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3人。

多措并举

推动源头社会治理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法治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介休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测员吉某某在该公司发生瓦斯超限后关闭数据上传脚本,并让张某某、王某某关闭井下甲烷传感器。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依照行刑反向衔接程序,行政检察部门制发检察意见,要求对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消除追责盲区。刑事检察部门针对办案中涉案企业暴露出的安全管理漏洞,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已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靶向施策

稳妥处置涉税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信息部主任石磊在介休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涉税案件办理时的专题调研文章,为司法解释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调整提供了数据参考。介休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针对一些洗煤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准确把握处理案件的宽严尺度,严格区分涉案企业是否有真实货物交易、主动补交税款和认罪认罚,妥善处理涉税案件。

精准发力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该院始终把“护”作为“检察护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质效办案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介休市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吊车组组长韩某某,利用负责管理吊车组排班的职务便利收受吊车组组员好处费53500元,为其谋取利益。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韩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实地走访涉案企业,主动问需于企。检察官走进涉案企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以法之力,护企前行。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做实“检察护企”的生动诠释。

通讯员 胡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