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3-14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宝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思考、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晋中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34件1474人,提起公诉2685件3682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9·16”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4个被告单位、4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释放“脚步不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的鲜明信号。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类犯罪52件61人,提起公诉67件83人。持续推进电信网络犯罪专项整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4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1人、帮信犯罪435人,有力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晋中”建设。
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扎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21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235件,清理3件涉民企刑事“挂案”;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清理,起诉虚假注册公司违法犯罪12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对平遥牛肉、太谷饼、寿阳豆腐干等地理标志、老字号产品综合履职保护,榆次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假冒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昔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某洗煤厂案件中,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更新水源地标志,有效避免企业可能因水源地保护而耗费千万元资金迁址。榆次区检察院“榆检护企”、平遥县检察院“检润古城启航”品牌入选全省“能动履职培树创新品牌,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优秀护企品牌。
着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持续推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违法占地线索处置工作,起诉破坏生态自然环境犯罪48人。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矿山生态治理等工作大局,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51件,市检察院和榆次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外地企业将危化固体废料倾倒至榆次区多处山地造成严重污染的线索后,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向涉案企业及个人索赔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共计570万元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公益受损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寿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高标准农田重复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5000余亩高标准农田完成补建任务,入选最高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二、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办案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落实落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使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聚焦人民群众身边安全,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5人,起诉制假售假犯罪46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3件,市检察院、左权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李某某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专项活动,帮助12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6万余元;紧盯“医美”行业乱象,对全市线上线下1000多户医疗及生活美容商家进行排查,发现无证执业、超范围经营、违规发布广告、药品管理不规范等多种违法违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推动问题全部予以整改。聚焦弱势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8件,发放救助金146万元,救助特殊困难群体109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尽职尽责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08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公诉68人,附条件不起诉75人,不起诉41人。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对涉案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6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597人次,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0份,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司法救助等86人次。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413场次,受众21万余人。对交通安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突出问题开展综合履职,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8件,合力推动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市检察院就全市未成年在校学生涉案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实证参考,被最高检确定为山西唯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灵石县检察院办理的武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诉求。贯彻“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共办结各类信访111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两级院领导在包案办理的41件首次刑事申诉案件中,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释法说理,把事情谈清楚、把道理说明白、把法律讲透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太谷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刑事申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
三、始终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量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作用,构建检警监督配合、协同联动新格局。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8件、撤案210件,纠正漏捕18人、漏罪38人、漏犯26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3件次。办理检察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150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551件,对晋中监狱、女子监狱、晋中市看守所及各派驻检察室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对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及派驻检察室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市检察院办理的罪犯陶某某假释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二批参考性案例。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3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9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85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178件;检察和解17件。介休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入选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做精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8件,提请抗诉2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3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18件,发出检察意见书262份。平遥县检察院“土地领域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应用,办理的该领域类案监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典型案例。
做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收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8件,立案448件,提出检察建议334件,磋商结案83件,起诉1件;发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立案26件,发布公告22份,提起公益诉讼23件,法院审结23件,判决支持22件。通过办案,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34吨、生产类固体废物8205吨,追缴国有财产和权益2748万元,收回违法占地8314亩,修复受损文物和文化遗产14处。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仪村卧佛石窟造像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历史文化街区与石窟寺保护专刊典型案例。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加强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制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起诉职务犯罪84人,市检察院、寿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弓某某贪污二审抗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市检察院成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专门侦查机构,按照“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原则,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有力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四、始终坚持为改革赋能,以高科技成果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进一步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工作机制。出台《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检察院召开41次党组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两级检察院共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22次、专题汇报12次,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构建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和一体化宣传格局,展现法治成果,讲好检察故事。
进一步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模式。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改革举措,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积极构建“大管理”格局,宏观上加强对重大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注重从办案质效分析中发现趋势性问题;微观上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文书审查、案件讲评,对581件案件开展评查、对900余份法律文书开展交叉评审,常态化开展案件讲评,以高水平管理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效办案。
进一步加大数字检察应用力度。坚持“以业务需求为主导、以技术支撑为基础、以模型应用为突破口”的工作方向,在数字检察应用上下功夫。联合人社局、民政局、国土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开展大数据筛查,将56万余条数据应用在37个自建模型和113个外地模型上,发现各类线索589条,制发检察建议69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监督立案、撤案12件,支持起诉26件,以其他方式监督10件。昔阳县检察院应用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缴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追缴税款2000余万元。榆次区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线索发现法律监督模型”、平遥县检察院“民间借贷类案件法律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应用。
五、始终坚持为事业铸基,以高素质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辅导讲座、警示教育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检察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做到每月填报前工作提示、填报后进行通报,推动记录报告由“有数量”向“有质量”转变,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52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市委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的巡察作为自我体检、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对巡察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全部予以整改。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交流轮岗盘活队伍,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市43名干部开展交流轮岗,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教育培训再生动力,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中检网、好干部在线学院等调训,统筹开展五期政治轮训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以赛代训提升素能,组织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抗辩赛、全市检察机关“牵手·检护未来”精品法治课竞赛,检阅、提升全市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储备优秀人才,拓展发展平台。
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监督,两级院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2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走访人大代表83人、政协委员47人。祁县检察院创新“政协提案+检察监督”模式,成功办理一起行政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工作经验被《人民监督》刊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各类检察活动933人次,榆社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理督促整治不规范贮存、处置废机油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4年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办理的1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0篇理论文章在全国、全省立项获奖;13个集体、30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市检察院被评为山西省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市检察院、介休市检察院被命名为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平遥县检察院未检办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和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新时代检察理念还需不断更新,办案的规范性、监督的精准性、工作的协同性还要增强。二是对数字检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数据在检察实践中的应用广度、力度、深度和检察人员使用大数据的能力都有待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差距,专业素养技能需进一步提高,对典型案例、诉源治理的总结提炼仍有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打造“检护晋商”党建品牌,以实际检察工作成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讲政治”上持续发力,牢记检察初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积极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打造“检护晋商”党建品牌,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各基层院和各党支部创新以“检护晋商”为总品牌的各具特色的品牌路径,以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晋中检察实践走深走实。
二是在“促发展”上持续发力,诠释检察担当。服务保障打好“城市牌”,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检察服务案件管理大厅,新建“24小时”自助检察服务中心,让群众获得更多更好的检察服务产品;推出实打实的惠民方案与暖心举措,在双休日、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场,打造开放型、共享型、创新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汽车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汽车产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上持续发力,以高质效履职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汽车制造企业发展需求,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提供“订单式”“一站式”“全链条”法治服务产品。
三是在“保民生”上持续发力,传递检察温度。服务保障打好“大学牌”,聚焦平安校园建设,从严惩治各类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加强检校共建,积极推动大学生到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实习实践活动、检察官进校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入职法治第一课”“婚恋法治第一课”等宣讲活动。服务保障打好“文旅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的重要指示,持续加大对平遥古城、双林寺、镇国寺等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叫响“怡然见晋中”城市文旅形象。服务保障打好“农高牌”,聚焦非法占用耕地、制售假冒良种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助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依托驻地高校资源,依法保护涉农知识产权,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在“高质效”上持续发力,彰显检察作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都要硬;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探索和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巩固和加强派驻检察室“阵地”建设;加大民事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等履职力度,进一步做好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职,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规范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牢牢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一体发挥好公共利益保护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侦查职能。
五是在“硬实力”上持续发力,展现检察风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围绕促进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发力,以高水平管理助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大数据思维,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加快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引导检察人员做到“三个善于”,切实当好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工”,努力成为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坚持严的标准管党治检,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准确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希望源自努力,成功在于坚持。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办案力度、更实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晋中检察工作现代化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