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2-24
近年来,左权县把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破题之举,在优化完善“季评年考”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星级结果运用,推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发头雁领航效应,实现“群雁齐飞”“强雁高飞”。
把“一年一考”转为“三评一考”,推动考而不实、考而不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三评一考”机制强化全过程管理,破解考准考实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这一基层党建难题。定期承诺,出台《关于做好村党组织书记年初承诺、季度评议工作的通知》,每年年初,各乡镇结合县级年度中心工作和自身实际,指导村党组织书记梳理上级交办任务、本村自选任务,形成村党组织书记承诺事项清单,并在“两议会”上动态承诺,在村公开栏中长期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通过落实每季度“交办+自选”任务,让村党组织书记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方向不偏”。季度评议,每年一、二、三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季度评议会,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党组织书记季度履职进行民主测评。乡镇(城区)党(工)委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和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对村党组织书记作出季度评定。年度考核,季度评议结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季度评议结果三次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优秀”等次;三次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三次为“差”等次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从以往的“一考定全年”转变为“三评一考”,使考核流程更加精准、考核结果更加科学。
把“注重结果”转为“结果运用”,推动“干好一样、干坏一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修订《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善正反约束机制,改变过去年终考核只注重结果、简单排名的做法,杜绝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没两样”现象。在正向激励上,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参照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核定报酬待遇工作方案》,对任村“两委”主干满1届、业绩突出、年度总星级3星及以上、未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免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业绩考核、组织考察、县委研究、人员公示、落实报酬五项程序,确定为享受乡镇事业人员待遇人选。在反向约束上,对星级较低、排名本乡镇后10%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任期内星级清零、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诫勉,责令限期整改提升。若整改提升不明显,下一年度考核仍被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建议乡镇党委免去其书记职务。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职。通过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拉开了星级差距,让曾经“躺平”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争做“干事”书记。
把“单一收入”转为“多重待遇”,推动待遇偏低、干劲不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紧制定出台了《村“两委”干部岗位报酬发放暂行办法》,将星级评定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工资、政治前景、生活补贴紧密结合,打破了传统待遇“天花板”。落实岗位报酬,探索形成了村“两委”干部岗位报酬“2+3+3”发放模式,同时,建立星级奖补机制,一个任期内,按照每个星级300元的标准发放星级补贴,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内生动力。
记者 李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