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02-19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偷了!”“110吗?我出门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电瓶不见了。”“我要报警,停在小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偷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案,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经过周密侦查,仅用一天时间,于2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月14日,市公安局榆次分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立即组织刑侦、刑技、巡特警等部门及属地派出所联合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循线追踪,办案民警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案发现场附近徘徊,并多次往返现场周边,疑似将被盗电动自行车电瓶藏匿于某地。后经民警多方取证,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落脚点,并组织警力迅速出击,于2月15日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乔某某,无业,因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便动起了盗窃的心思。案发当天,乔某某窜至市城区文津街某小区附近,对小区周边停放的13辆电动自行车电瓶实施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乔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要提高安全防盗意识,停放电动自行车时尽量选择管理规范的停车场所,避免停放在缺乏防范、无人看管的街道路旁或灯光昏暗、偏僻的地方。建议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防盗报警器,一旦有人触碰或移动车辆,报警器会发出响声,从而起到震慑作用。如发现车辆及电瓶失窃,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记者 闫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