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2-11
任命:
刘宇红、陈毅强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宏丽、许俊、李志坚、成海红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军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郭富生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皇甫权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晓明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新明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