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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 全国八个试点市(县)之一

祁县入选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01-03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祁县成功入选,是全国8个试点市(县)之一,也是山西省唯一。此次入选试点不仅是对祁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肯定,也为祁县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利用开辟了新的篇章。

祁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近年来,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通过历次保护规划明确了古城整体保护的要求,并严格落实规划,使得古城“城关互倚、十字大街”的整体格局得以延续至今。

距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的昭馀古城,1994年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011年,晋商老街被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2015年12月被中国商业史学会命名为茶商之都。整个古城有古民宅近1000处,古商号店铺170多家、600余间。古城内现有国保单位2处、省保单位2处、市保单位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处。整座古城古色古香,集古街道、古寺庙、古民宅、古店铺于一体,组成了一个建筑宏伟、结构完整的古文物群,被国内文物古建专家赞誉为“集江南河北之大成、汇宋元明清之法式”。

作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县,祁县将结合古城实际情况,以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和价值完好为目标,采取一系列科学、创新的保护措施,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过程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历史建筑“大普查、预保护、全体检、重监测”四项工作,实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公众参与”的历史建筑保护全过程管理,探索形式丰富、主体多元的有效运营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方共保的工作格局。

据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于2024年12月开始,为期2年。全国8个试点市(县)分别为山西省祁县、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歙县、江西省九江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永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榆林市等8地。祁县将力争通过两年试点,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政策举措、实施路径,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祁县模式”“祁县经验”,让历史建筑散发城市底蕴和人民记忆,推动历史建筑与现代生活和谐共生,为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示范。

记者 路丽华 通讯员 许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