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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残疾人家庭就业路

——我市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圆满完成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4-11-29

“在各级残联部门的帮助下,我用助残帮扶资金购买了店铺经营所需材料,进一步扩展了经营业务,店里的生意蒸蒸日上。”11月26日,寿阳县的姜女士在自家的汽车维修店铺忙碌着,说起各级残联部门对自己的帮助,她的心中充满了感激。

像姜女士一样,通过我市助残帮扶项目受益的残疾人还有很多。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为扎实做好“十四五”期间助残帮扶项目,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困境残疾人家庭自我发展和创收能力,确保帮扶困境残疾人家庭产业发展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我市出台了《晋中市“十四五”助残帮扶项目实施办法》。

该项目帮扶对象主要包括晋中市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含)且不超于70周岁(含),有较强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监护人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过相关技能培训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未解除返贫风险残疾人及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的残疾人家庭。

助残帮扶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年每户6000元,主要用于帮助农村困境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加工业及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发展产业技术培训、跟踪帮扶指导等(其中培训、指导补助不能超过总资金的20%),以此来帮扶农村困境残疾人从事相对稳定的产业项目,拓展残疾人就业增收空间,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家庭稳定增收的目的。有条件的县(区、市)要自筹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增加受助对象范围,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实现稳定增收。

在项目申请和审批流程上,残疾人本人或家庭成员需持相关证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过村委会初审、公示、乡(镇)残联审核、县级残联复审,以及市残联跟踪督导等多个环节,确保帮扶对象的精准性和帮扶资金的高效使用。确定为正式帮扶对象后,乡(镇)、村委会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帮扶对象的意愿,帮助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符合其家庭发展条件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并协商签订帮扶协议,给予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帮扶。

截至目前,我市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已圆满完成,共为520名残疾人发放了312万元帮扶资金。此次助残帮扶项目不仅为残疾人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还进一步巩固了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记者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