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 石王芳
校企联盟是校企深度融合的高级存在形式,基于行业产业建立校企联盟,实现多家院校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是深化晋中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晋中市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深化市校协同创新发展,大力实施城校融合、产学融合、联盟创新、创业孵化“双融双创”科教兴市战略,努力打好“大学牌”,这些举措很多都是在校企联盟的思路下进行的。但是,与教育、科技、产业资源发达的地市相比,晋中校企联盟的发展程度不深,联盟形式、联盟合作流程及内容等细节方面有很多空白,因此,作为拥有21所驻地高校、34.6万名师生这样丰富科教人才资源的晋中,通过校企联盟促进产教融合,仍然大有可为。
一、打造紧密型、复合型、创新型校企联盟助推校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
校企联盟本质上是一种相对柔性的战略性联盟,因此要想达成校企双方稳固的长期的合作关系,就要弥补这种柔性的不足,补齐以往校企联盟组织松散、合作形式单一、连续性不强的短板,全力打造紧密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校企联盟。具体而言,一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包括联盟理事会,联盟办公室和联盟专委会。联盟理事会由政府和成员单位代表组成,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联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联盟工作事项的执行和服务工作;联盟专委会是联盟智库,主要由高校专家教授以及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组成。二要通过签署战略协议,将合作形式确定下来,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选择:定向定岗,由联盟内的校企双方进行联合培养,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相关企业相关岗位工作;半定向定岗,学生在低年级时由学校进行基础知识教育,高年级时由学生自主选择进入订单班,毕业后由联盟内的企业按需进行聘用;非定向定岗,联盟全程参与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灵活就业。三要确定联盟的运行流程,这是校企合作项目落地的具体步骤,也是把合作推向深入的重要一环。具体来说,第一步需要明确联盟成员的主体责任,从而明确战略联盟的合作领域与合作方向;第二步就是正式签署联盟协议,将合作内容以协议形式确定下来;最后就是联盟各方要对合作效果进行动态评价,以期实现联盟各方的协调发展。
二、制度建设保障校企联盟规范运行
校企联盟内成员众多,且都是独立主体,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因此要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就需要摒弃其“柔性”特征,以制度形式确立联盟权威。具体而言,应由联盟理事会履职,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然后根据联盟章程,按程序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包括联盟理事会常务会议制度、联盟议事决策制度、联盟资金管理办法、联盟合作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联盟成员准入退出办法、联盟成员考核细则等,旨在推动联盟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联盟健康规范、稳定有序发展。同时,校企联盟作为校企合作的专业合作平台,就是要打破传统校企合作存在的人才供需双方不经常见面、不及时沟通、难长期合作的困局,改变传统校企合作短期、随机、单线的临时性合作关系,在联盟内部形成多主体交叉对接,即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多元合作方式,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因此,校企联盟内部的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也需更加灵活多元,管理体制机制、经费奖励机制、考核考评机制等方面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保障联盟的创新性、灵活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均衡发展。
三、平台赋能推动校企联盟互联互通
共建共享校企联盟资源平台是实现联盟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首先,要积极搭建校企联盟资源库,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整合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等多方资源,建立集课程教学资源、实习实训资源、专家人才资源等于一体的资源库,实现信息共享。其次,要聘请专业团队设计开发校企联盟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面向企业、高校、社会定期发布信息,包括国家、省、市产业、科技、教育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创新创业项目、企业生产难题、高校科研转化成果等信息,本地产业、科技、人才供需信息等,平台信息由联盟成员提供并共享,由专人进行动态更新与维护,各联盟平台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后,联盟每年可以定期筹备一到两场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大型对接促进会以及数场联盟内部的小型对接会,为联盟成员提供交流合作的专业对接平台;另外,各联盟每年可召开一次内部交流研讨会,研讨议题包括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与研判、高校办学体制与模式的创新与改革、本地产业紧缺人才的培养计划以及联盟组织管理模式与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创新等,研讨形成的成果经过理事会决议可及时应用于联盟的发展建设当中,发挥联盟在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