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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发布

守护红色遗址 传承革命精神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4-10-21

麻田八路军总部纪念馆 记者 史曼菲 摄 

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新闻发布。

左权是一方具有光荣革命历史的热土,无数革命先烈在这片土地上前赴后继、英勇战斗,留下了无数的红色印记。8月27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9月28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燕翔对《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左权县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左权县是革命老区、全国革命文物重点县、太行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核心县,太行精神的孕育之地。抗战时期,八路军总部、中共中央北方局、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等150多个党政军机关在此驻扎,老一辈革命家在此生活战斗,八路军副总参谋长左权将军在此壮烈殉国,成为中国革命史上的一块丰碑。左权县众多红色文化遗址,承载了丰富、鲜活、生动的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是我市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和财富。

2019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为我市制定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提供了依据。2023年,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第一批省、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左权县有46处红色文化遗址被纳入保护名录,全市居首。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认定办法》《红色文化遗址认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

《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分总则、保护和管理、利用和传承、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条例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工作原则、政府职责、资金保障、设立保护宣传日等内容。保护和管理部分规定了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程序、制定保护规划、禁止性行为、保护责任人及保护责任等内容。利用和传承部分规定了利用原则、展陈审查、讲解员培训、加强红色文化研究与创作、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等内容。法律责任部分聚焦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设定相应责任。

红色文化是历史的见证,是现实的激励。在新时代背景下,弘扬革命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条例》的颁布,将为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提供精准的法律依据,也成为依法保护、依法利用的有力支撑。

记者 武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