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下载

  • 微信关注

当前位置: 文化

晋中抗战兵工纪略连载四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3-10-27 10:29:16

丁美科

军工部三所创建不久,阎锡山发动“十二月事变”,制造反共摩擦,军工部二所驻地受到国民党第41军庞炳勋部挑衅威胁,八路军总部指示该二所停产搬迁。1940年3月,军工部二所奉命搬迁并入高峪三所。这时,军工部三所拥有职工405人,下设工务科、材料科、管理科、直属队、机工队(包括锻工)和钳工队(包括木工),设备有四尺车床1台、六尺车床5台、小铣床1台,以及牛头刨床、大钻床、拉丝机、砂轮机各1台、手摇钻4台、三节锅炉1台、25马力蒸汽机1台。这些机器设备,大部分来自河南峰峰煤矿和各修械所,部分由八路军西安办事处转运而来,也有部分自制的专用设备。该所的主要兵工产品是五五式七九步枪、五○炮和炮弹。

试制步枪是军工部三所的主要任务。1939年12月17日,该所制造出第一支七九步枪,命名为“五五式七九步枪”,并开始批量生产,月产30至50支。这个型号的步枪,口径为7.92毫米,枪管长1390毫米,重4.05公斤,有效射程250至350米,枪身金属构件为缴获的铁路道轨钢制成。1940年9月,根据军工部指示,该所停止生产五五式七九步枪,统一生产八一式七九步枪。

1940年10月,军工部根据战争的需要,指示该三所集中技术骨干开始研制生产五○炮(掷弹筒),至当年底首批生产了40门炮装备部队。五○炮是一种适应山地作战的小型火炮,炮筒口径50毫米,炮筒长400毫米,小头直径68毫米,炮筒采用滑膛结构和泄气孔装置,炮身由炮筒、炮座、升降杆、击针、标尺和拉火等部件组成,射程自由调节,最远射程700米。这种炮可以使用缴获的日军掷弹筒炮弹,而日式掷弹筒却不能使用五○炮弹。

1941年春,由于日军轮番“扫荡”致使制造枪炮的原材料受限,5月,军工部命令该三所转产五○炮弹。当时,军工部组织生产的五○炮弹分为两种,一是仿日式圆柱“光屁股”弹,二是仿迫击炮弹式样的带尾翅弹。该三所生产的全是带尾翅弹,初为带5个尾翅的炮弹,后为提高炮弹飞行稳定性改为6个尾翅。炮弹毛坯由和顺县青城铁厂和武乡县柳沟铁厂供给,三所承担弹体加工成型,制造引信、尾翅、药包,最后组装成弹。1941年6月,首批生产550发,之后逐步增加到月产2000余发。

1940年到1941年,军工部三所蓬勃发展,成为太行抗日根据地较大的兵工厂和兵械供给基地。为了应对日军轮番“扫荡”的复杂局面,军工部指示三所缩小生产规模、分散设点。1941年10月,该三所派员到临近的河北省邢台县白岸镇小芹泉村设点建厂,成为三所的第二个生产基地。高峪的留守职工实行工战结合,一面坚持兵工生产,一面反“扫荡”坚壁清野。1942年2月,日军大举进犯高峪,留守职工将机械设备埋藏后迅速转移,日军炸毁了三所的厂房和锅炉,放火烧毁了全村的民舍,杀光了村民的畜禽,高峪村失去了继续坚持兵工生产的基本条件,三所遂全部迁至小芹泉村继续生产。1942年6月,该三所编号撤销,一部分职工调往延安及其他工厂,剩余120人继续在小芹泉村生产五○炮弹,编为军工部四所一分厂。1944年6月,军工部调整机构,四所一分厂和二分厂合并,生产六○小炮和步枪。

军工部三所自1939年10月创建至1942年6月撤并,历时两年零8个月,计生产步枪500余支、五○小炮200多门、五○炮弹2万余发。

八路军总部军工部第四步枪制造所(简称“军工部四所”),其前身是里沙窑兵工厂。1939年冬,军工部整合赞皇县抗日政府修械所与俘获的国民党侯如庸部随军修械所的部分人员,于昔阳县里沙窑村组建兵工厂,取名“晋冀工作队”,陈志坚为队长,陈廉如为代教导员,有职工130余人、2部车床和一批手工修械工具。建厂月余,就生产步枪70支,受到八路军总部通令嘉奖。1940年初,军工部决定将地处军事斗争前沿的晋冀工作队(里沙窑兵工厂)迁至辽县梁沟村。1940年2月20日,晋冀工作队进驻梁沟村,扩建为军工部四所,有职工400余人(后增至680余人),内设木工、钳工、机工、样板等工作部门和工务、材料、总务、检验等管理科室,有机器设备30余台,主要是制造步枪,初月产步枪50余支,后增至200余支。所长陈志坚,代教导员陈廉如。

(连载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