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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生事业 助力乡村振兴

祁县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工作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3-08-01 09:04:35

建立县乡村三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金、成立4个乡镇(城区)未保工作站……今年以来,祁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及时、精准、有效回应群众实际需求的过程中倾力履职,民政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兜底保障是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防线。祁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不断完善救助制度,初步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其他专项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分层分类体系。出台了《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今年新增低保对象55户59人,累计为3742户4605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99.88万元。建立县乡村三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累计将78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关注特殊群体,体现“民政温度”。祁县持续开展特困人员关爱行动,综合运用各类帮扶政策,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2023年,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金同步提高,上半年为124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593.93万元。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主动发现因病、因学、因残、因突发严重困难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群众,主动宣讲政策、帮助提交救助申请、实施临时救助……上半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65人(次)10.31万元。

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祁县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商会制度,成立4个乡镇(城区)未保工作站,设立7名乡(镇)级儿童督导员、127名村(社区)级儿童主任,并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未保专门人员达到100%,为广大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最后一米”服务。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扩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

日前,记者在祁县新建北路看到,幸福养老工程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该项目总投资约87万元,建设规模约7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现有场所设施改造、新建餐厅和厨房、设施设备配置三部分,实施完成后将设置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民用餐、文化娱乐、保健康复和上门服务等功能,满足社区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已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申报立项,目前正对地面进行清表,同步进行考古勘探。此外,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聚焦老年群体需求,持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成消防改造5个,为423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7.97万元。

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在村务公开日期间,对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促进了该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全县“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成立祁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制订《祁县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十个一”工作体系和10类清廉村居创建类型,共选出13个清廉村居创建标杆村和2个清廉村居创建标杆社区,特别是新建南路社区、城赵镇修善村和东观镇晓义村,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都有了自己的特色,被确定为晋中市清廉村居建设典型。通过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切实管住“微权力”,防住“微腐败”,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

记者 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