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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增收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2-09-09 09:34:14

9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牢记领袖嘱托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看晋中”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增收。从去年10月至今年6月,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0715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4%,超序时进度10个百分点,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二。到7月底,完成11219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9.4%。根据目前进度分析,预计9月底能够顺利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产业赋能促增收。充分发挥晋中国家农高区引领作用,依托高粱、谷子、梨、生猪、肉牛、中药材、药茶等资源优势和区域品牌,打造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以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增岗提质;在全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切块1300万元,以奖励形式对全市脱贫人口规模较大的4个重点帮扶县,倾斜打造2至3个示范点,带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将已实现的5000万元光伏收益分配到村4500万元以上,重点用于扩大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公益岗位规模,以光伏收益拓岗增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务工就业、收益分红等途径,增加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

就业赋力促增收。积极开展农民务工就业促进“春风行动”、技能培训“提质行动”、项目建设“惠农行动”、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就近创业“服务行动”等“五大行动”,通过企业帮扶就业一批、市政项目就业一批、涉农项目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农村产业就业一批、劳务安排就业一批、“爱心”岗位就业一批等“七个一批”措施,大力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截至6月底,全市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达9.8万人,比去年增加近3000人,增长3%。其中,省外务工人数达1.4万人,比去年增加1800余人,增长15%。

保障赋给促增收。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稳定性,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上半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21年的5335元调整为5695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11个县(区、市)从2022年7月起,农村低保再次提标,全部调整为6200元/人/年,对增加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同时,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至1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

消费赋质促增收。继续落实“五进九销”措施,积极组织承担“五进”任务的单位食堂、内部商超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帮扶包销农特产品。截至6月底,全市消费帮扶金额已达3.09亿元。同时,继续实施“爱心消费券”政策,针对疫情、灾情影响,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出资,向特困人员、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每人1500元的“爱心消费券”,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金融赋金促增收。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展期政策,最长延至2025年底;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力度,精准用于发展生产经营;落实主责银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资金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推动重点帮扶县和整体推进县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扩大农产品价格险、灾害险的覆盖面,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件出现大额支出,分情况进行阶梯式补偿。

记者 冯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