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下载

  • 微信关注

当前位置:

关于集中整治晋中市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告

来源: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时间:2022-06-14 17:14:56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推动“六化一提升”工程快速推进,在充分利用现有市城区共同停车泊位资源,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全面加强晋中市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坚决清除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促进现有道路资源得到合理化利用,确保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市联勤联动“三勤合一”指挥部对城区现有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系统摸排登记并大力开展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市城区共设置90处政府免费停车场以及5条重点道路共148个限时停车泊位以缓解停车需求供给矛盾,保障学校、医院、商圈、住宅等人流、车辆密集区域基本停车需求。市三勤办现已对城区公共停车资源进行了摸排登记并向社会集中公布,广大市民可相互转告,广泛宣传,确保公共停车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市城区政府免费停车场位置明细表

晋中市城区限时停车位施划明细表


二、为规范市城区停车秩序,提高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真正做到还路于民,5月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取消部分路段1750个影响车辆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随后将分阶段逐步取消汇通路、顺城街、中都路全段非机动车道所有停车位,全部取消后将向社会公示。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仍在已取消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驾驶人依法取证处罚,广大交通参与者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市城区取消停车泊位明细表


三、榆次区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也将逐步进行错时对外开放,届时以具体公告为准。结合上述公示内容,为切实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坚决整治机动车违法停放乱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停车乱”问题,全力打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新环境,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三勤办将于通告之日下发之日起,在市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市城区范围内所有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机动车泊位内,严禁机动车在未施划泊位处随意停放。机动车驾驶人停放车辆时,必须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未在泊位内停放或超出、骑跨泊位的均属违法停放。

(二)对虽在泊位停放,但长时间占用道路影响道路交通或长期占用社会公共停车资源,且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由市三勤办指导公安交警部门或城管执法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拖移,被拖移车辆产权所有人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安交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后方能领取车辆。

(三)市三勤办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市城区车辆停放巡查频次,对不听劝导、违规停放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车辆采取罚款、拖移等执法手段,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全市公职人员应加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沿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规范有序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对他人乱停乱放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可通过公安交管12123APP或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交警支队电话(0354)2032110,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举报。

(五)对因违法停放车辆驾驶人不遵守管理规定,并有寻衅滋事、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