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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1-11-10 09:49:42

 “我的爱车终于有了‘身份证’,这样既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也对电动自行车防盗起到一定的识别和防范作用,对我们这些长期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来说有了安全保障。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在道路上行驶时,我会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近日,拿到灵石县第一块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武瑞霞表示,安装电动自行车牌照后,相信路面上逆行、闯红灯的现象会大大减少,灵石县的交通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段时间,灵石县把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作为推进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抓手、当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工作,持续开展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通过摆放宣传板面、设立咨询点,为广大上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灵石县对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站点为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

“电动自行车上牌很有必要,不仅能更好地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还能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灵石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吴向东介绍,从10月25日推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工作以来,该县设立了4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点,为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车主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前往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即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截至目前,灵石县共计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230余辆。

“我们坚持将疫情防控工作贯穿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工作中,对电动自行车车主上牌登记实行全程免费。”吴向东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夯实城市交通安全之基,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记者 李娟 张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