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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落地

用法治力量把好居民饮水关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1-10-20 10:33:19

10月1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本着立法为民的宗旨,从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和安全的角度出发,制订《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

生活用水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较之于原水供应,二次供水的水质更易遭受污染,与居民日常生活、公共健康乃至公共安全关联密切,是重大民生问题。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数量逐年增长,但是受到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运行维护不规范、管理体制不顺畅等因素的影响,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市民对供水服务、用水安全及水质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作为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一环,二次供水是否实行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直接影响居民的供水安全和饮水健康。因此,制订地方性法规,解决二次供水管理过程中的诸多实际问题,实现二次供水的长效管理,是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的客观需求,也是促进民生、建设宜居城市的现实需要,更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确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立法工作。《条例》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于2021年8月26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三十五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创新了管理体制,明确了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主体,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为今后推动城市居民二次供水建设、运营、管理、卫生标准等提供了法律遵循,确保用法治的方式和力量保障全市居民的饮水安全。

《条例》颁布后,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将对我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并结合实际,制订改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按计划、分阶段对老旧小区、无人管理小区等既有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逐步实施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制订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地方技术规程,会同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参与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从源头保障设施建设符合标准、规定;将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运营管理,纳入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管平台,实现专业化、智能化、规范化;严格《条例》落实,强化执法巡查,保障居民安全用水。市卫健委将加强水质监测和饮用水安全预警,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技术审查和验收。

记者 闫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