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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疫情防控办发布紧急提示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1-10-20 10:32:51

近日,国内多地陆续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疫情多点散发,病例仍在增加。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晋中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落实排查管控。请公众持续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变化和病例行动轨迹。10月2日以来,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晋中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严格实施“14+3”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场(站)和工具、其他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错峰、限流等措施。

二、慎重省外出行。近期,云南、新疆、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南、贵州、北京等多地先后报告散发病例,涉及面积较广,报告人数较多,行动轨迹范围仍在扩大。请公众慎重省外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或途经病例轨迹相关城市。如必须出行,请务必做好个人全程防护,来返晋中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开展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保持卫生习惯。进入秋冬季,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存在叠加流行的风险,请公众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请公众在处理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做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

四、加强健康监测。各单位应坚持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公民个人应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