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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零容忍” 全面严打野外非法用火犯罪行为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1-04-03 16:53:48

(记者李文娟 通讯员李鹏)为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辖区现状,高位推动、重拳出击,打击破获多起野外非法用火案件,聚焦重点时段、重点林区,精心构筑春季防火安全屏障。

2月19日,昔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野外非法用火案。据当地警方介绍,当日8时30分左右,郑某某独自一人携带铁锹、锄头和一次性打火机在水深村西坡地收拾玉米秸秆,期间将秸秆和玉米叶子一同堆放焚烧,因风势过大,将地边的荒草引燃,随后火势迅速蔓延,造成火灾。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了严厉打击野外非法使用明火专项行动领导组,制订《晋中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使用明火专项行动方案》,对《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违法犯罪通告》进行广泛宣传。3月31日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截至3月31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野外用火案件92起,查处违法人员102人。其中治安案件90起,行政拘留44人,处罚57人;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1人。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全市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逻防控,做到各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山口警力全覆盖;组织各地民警深入辖区各护林防火卡口,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紧盯“第一把火”,严厉查处“野外非法使用明火”责任人,时刻紧绷防火之弦,共同守护百姓平安。